镇安监发[2017]99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镇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镇安监发[2017]76号)要求,市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组成
本次互查设8个检查组,每组由牵头单位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安排安全生产专家参加(专家由牵头单位聘请),被检查地区予以配合。分组情况详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分组安排表》(另附)。
二、互查时间安排
互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24日至7月30日,第1-4组组织检查;第二阶段为7月31时至8月6日,第5-8组组织检查。具体日程安排由各检查组与被检查地区安监局(综合执法局)自行商定。
三、互查方式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每个辖市区抽查不少于2家企业。被查地区提供20家备查企业名单,由检查组在检查前随机确定检查企业。
四、互查有关要求
(一)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及时沟通,确保执法检查活动有序开展。请各检查组确定 1 名联络员并将检查组成员名单和日程安排报市安监局规科处。
(二)发现被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检查组移交被查企业所在辖市区安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三)检查人员要依法严肃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做到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四)各辖市区执法检查工作总结及《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规科处。省安监局抽查另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张晔 85082118。
附件: 2017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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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