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5〕155号
关于报送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
按照省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的通知》(苏安监〔2015〕21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和了解全市安全培训情况,现就报送2015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 统计时限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二、 报送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
种作业人员以及班组长、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2.地方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情况。
3.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情况。
三、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按照统计表的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安全生产培训统计报表。
2.请各单位于11月6前将统计报表报市局规科处,传真:85082110。电子邮箱:gkzjic@163.com。联系电话:85082118。
附件: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表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表
3.班组长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统计表
4.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情况统计表
5.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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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6日